医学院模式动物研究所2025年基础医学、生物与医药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025年,南京大学医学院继续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为切实有效地落实本项招生机制,结合教育部、我校相关规定及学院自身特点,特制定本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100100基础医学/086000生物与医药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招生工作。我校硕博连读类招生详见后续学院网站发布的《南京大学医学院硕博连读招生管理细则》
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公布的《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上报名须知等以及本细则。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 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 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
4. 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 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 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 1)
7. 目前已处于博士研究生在读阶段的考生,如申请报考我 校博士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 科研或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26 或IELTS≥6.0或TOEFL≥85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期刊上发表论著型学术研究论文。
(3)以主要发明人身份(排名在前三)申请获得过PCT国际专利。
9. 报考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工程博士的考生,如具有生物与医药领域丰富的工程与管理实践经验,如曾主持或作为关键技术骨干参与国家重大专项、或具有作为核心成员参与重要生物医药工程项目及产品研发的经历,或者生物医药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关键技术骨干和创新管理者优先。
10. 本院系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100100基础医学中报考导师备注为模式动物研究所的导师不招收定向研究生。
11.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报考条件外,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及要求。2025年我校具体专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报考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2025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及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 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安排
博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纸质申请材料寄送两个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否则视为报名失败。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公布的《南京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
(二)纸质申请材料寄送
1. 寄送至医学院的材料:
请报考086000生物与医药(导师备注模式动物研究所)的申请人请在2025年1月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下列申请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寄送到南京大学医学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医学院东南楼210办公室,邮编210093,025-83686033),并在信封上注明:“南京大学医学院XXX专业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材料+报考导师姓名”。
2.寄送至模式动物研究所的材料:
请报考100100基础医学导师备注模式动物研究所的申请人,将下列申请材料于2025年1月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通过顺丰快递寄送到南京大学模式动物研究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10号新大楼701办公室, 025-58641595),并在信封上注明:“南京大学医学院100100基础医学专业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材料+报考导师姓名”。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材料审核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从网站下载打印,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名)。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附件2或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应届生证明》)。
3.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未获硕士学位需提供硕士论文工作进展报告。
5.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6.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7. 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文章类仅需提供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共一)的代表性论著型英文文章(最多三篇),附全文,首页请标记出杂志名、最新的中科院分区以及影响因子。
②如文章为接收状态,需提供接收函、文章投稿后的送审、修订等过程的证据,复试时须提供见刊原件。
③专利类需提供申请者作为主要发明人身份(排名在前三)申请获得过PCT国际专利证书。
8. 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附件1),所报考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专家,推荐信需加盖推荐专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章或单位公章(医院科室章不可以)。
9. 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提交一份科研计划书,包括:立项依据、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意义,以及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关键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等,并在面试时进行答辩。
申请者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凡需签字、盖章处,务必规范、完备。
四、综合考核
医学院模式动物研究所将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评分,择优进入复试考核。复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1.资格审核:学院成立考生材料初评小组,负责审查考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报考导师审核考生的硕士论文、科研计划、推荐信、学术论文数量及质量等能反映考生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审核和材料遴选,进入复试阶段考生名单以及复试方案预计将于2025年1月中下旬在南京大学医学院网站及医学院模式动物研究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查看。
2. 复试,包括材料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80分,48分及以上为及格):由院考核小组命题,闭卷考试,测试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笔试成绩未达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试科目:《细胞生物学》
(2)面试(100分):由专家考核小组(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和学术水平考核。
①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分,以合格/不合格给出考核结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学术水平考察考生对其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答辩,并就已有知识背景或研究成果进行陈述,考生需准备6-8分钟ppt报告。考核小组口头提问,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外语(英语)能力。
(3)材料分(20分):学院组织评审专家,根据考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代表性成果、科研计划等,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做出评估,满分20分。
(4)综合成绩(满分200分)=笔试成绩(满分8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材料分(满分20分)。
五、录取
1. 模式动物研究所根据南京大学医学院发布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成绩公示中的顺序,按照模式动物研究所导师的基准名额分配轮次。在名额允许的情况下,总体按照第一轮、第二轮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第一轮录取结束之后仍有名额,第二轮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本院系在2025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院系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根据上述轮次按照综合成绩顺延录取,相关名单须经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于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4.学校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手续完备的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信息公开及监督保障
本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博士生招考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全过程监察督导。
本院系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院系网站上公布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如考生对本院系博士研究生招考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联系人:李老师、邮箱:lijin0211@nju.edu.cn电话:025-83686033。
七、其他
1. 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细则及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公布的《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网上报名须知等。
2. “跨学科博士项目”招生计划单列,由学校统筹录取。
3. 2025年我校具体专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招生专项,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4.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文件政策以及我校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留意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院系网站的最新通知。
5. 本细则由南京大学医学院系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医学院东南楼210办公室
邮编:210093
电话:025-83686033
邮箱:lijin0211@nju.edu.cn
南京大学医学院
2024年12月6日